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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9
新生教團退休牧師聯誼會 函
(本文經逢時協會理事長同意刊登)
基督教新生教團退休牧師聯誼會函
受文者:基督教新生教團團議會議長許麗雅長老、基督教新生教團董事長張重正長老
副本:基督教新生教團執委會主席陳炳金監督、教團退休牧師韓元雄、林朝泰、張伯滿、潘雅三、劉弘義。
發文日期:2018年03月27日.
主旨:為教團退休牧師韓元雄、林朝泰、張伯滿、劉弘義、潘雅三等人基於愛護新生教團並懇請調查前監督林惠善牧師在職期間不當作為應召開公聽會並善處,訴請恢復退休牧師名譽、權益,釐清教團逐漸遠離起初黃逢時長老開創異象及基督教會歷史精神。
說明:
1.教團內湖教會盛傳前任監督林惠善牧師有對教會財產,金錢有假公濟私嫌疑,已經遭會友告發,雖經不起訴處分,但身為牧者對錢財有處理不當之嫌,教團應另自行調查究辦。
2.教團董事會因林惠善牧師權謀操弄賤賣內湖教會教產,私心自用,將歷年會友之心血,轉由林惠善本人獲利,將教會公產轉成私人產業,且導致教團董事會因違法賤賣,受民政局罰款302萬元,雖已由董事長張重正一人承擔,其行徑並卸責態度令人不齒。
3.林惠善牧師不自反省檢討,還將會友除籍有如公報私仇,有違牧者之格,並已將與她不合之會友除籍,亦應予調查,恢復受冤之資深長老及會友等之會籍,始能挽回本教團名聲及教勢。
4.為振興教團,建議受託主政者應勇於清理在教團內隱藏的罪,懇請團議會召開公聽會找出相關當事人出席,公開說明釐清流言以視正聽。
綜上所陳述,均足證林惠善牧師顯然無視教團憲章尊嚴,與聖經之教導任憑己意行事。教團主政者應有擔當,負起執行教團憲章所赋予的神聖使命,彰顯神的公義,應按憲章規定審理林惠善牧師違失責之處。若教團一再容許罪存在於教團中,不但教團難以蒙神祝福復興,相信主政者也必難逃主的審判。

以下是原公文圖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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